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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本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论证制度、凿井审批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本区再生水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指导本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本区水文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本区供水工作,负责制定城乡供水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农民饮水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

    4、监督和指导本区排水、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污水排水、污水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区属河道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管理养护、森林防火和林政工作;指导区属水环境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河道、湖泊、坑塘、堤防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6、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责任,组织、监督、协调、指导本区防汛抗旱工作。

    8、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本区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区属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本区水系基本设施土地划界确权工作。

    9、组织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排水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0、负责本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本区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参与本区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提出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和措施。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12家单位参与部门决算,其中行政机关1家,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机关);参公单位2家,北京市朝阳区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全额事业单位9家,北京市朝阳区市政排水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河道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萧太后河水务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水务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坝河水务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水文站(北京市水务局水质监测中心朝阳分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0,286.426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23.48707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562.93935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03.1537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0.3333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596.530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6.7508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项目支出79,389.7798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5%;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689.895728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50,027.306684万元,减幅28.46%,本年支出减少23,228.209463万元,减幅21.3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72.352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7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公共安全支出5,389.791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4%;科学技术支出192.4897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66.5399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5.024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5482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节能环保支出209.584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城乡社区支出209.8082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农林水支出27,113.5388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027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27500万元,增长235.63%。其中: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27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72500万元,下降6.0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389.79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89.791800万元。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389.79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89.791800万元。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中小河道治理工程。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2.4897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54731万元,增长1.24%。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92.4897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54731万元,增长1.2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车载终端安装费用、河道水系自动化监控、防汛信息化整体运维方面。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966.539922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966.539922万元。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966.5399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966.539922万元。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萧太后河系综合治理和滨水绿色文化休闲廊道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715.02409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834.314090万元,增长776.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875.8148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4.824890万元,增长30.5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839.209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629.489200万元,增长3,161.1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北京市第十水厂A厂项目农民安置补偿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71.5482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7.081779万元,下降11.2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371.5482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7.081779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9.5842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9.584208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209.5842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9.58420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康化路积水治理工程。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9.8082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9.808260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9.8082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9.80826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改造工程。

    9、“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7,113.5388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956.842425万元,增长78.89%。其中: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22,049.5415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67.845148万元,增长48.1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污水治理工程、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小场沟综合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河道绿化保洁、购置中水、闸房设施运行维护和防汛设备管理维修以及节水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063.9972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88.997277万元,增长1,741.4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拆迁项目、宋庄蓄滞洪区二期拆迁项目。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1.720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35,421.720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5,421.7200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225.690090万元,增长17,969.54%。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3,549.9197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549.91972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8条流域截污管线工程拆迁、聚焦攻坚106公里污水管线配套拆迁、 朝阳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亮马河四环以上段景观廊道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871.8003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75.770370万元,增长854.8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站运行、大羊坊沟污水治理现状污水管道清淤。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06.32442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73361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213000万元,减少9.4793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24.483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24.4830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与捷克及匈牙利两国城市的水务相关部分探讨水环境治理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8966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370000万元减少5.3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5.2506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360000万元减少4.109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5.2506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360000万元减少4.10938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9451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7.85944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57.337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187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04.3430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50.8072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2,225.865030万元,其中:汽车36辆,897.1496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套),283.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7275.544347万元。

    绿化保洁项目严格落实《朝阳区河道水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2018年圆满完成春节、“两会”、清明节、五一、创建国家卫生乡、迎接文明城区复查、十一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环境保障任务。经统计,共出动保洁人员141600人次,保洁车辆19637车次,出动巡查人员17026人次,清理水面漂浮物11543.8方,清理岸坡垃圾渣土23999.2方,打草3772万平。该项目大大改善河道周边环境,居民满意度达98.6%,完成了绩效目标要求。

    我局采用“计划用水”的方式管理各河道的用水量,印发《朝阳区水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区管河道再生水用水计划的通知》,要求各河管单位自行按月拟定用水量,并严格遵照执行,有效保障了资金预算执行。2018年1-10月,共向萧太后河、大柳树沟、望京沟等河道补充中水2661.4万吨,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黑臭水体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圆满完成市级创卫病媒迎检工作,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完成了绩效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污水处理站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朝阳区水务局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累计处理污水量1260万立方米,削减化学需氧量2241吨,削减氨氮224吨,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解决污水入河问题,污水经过处理后补给河道水源,改善河道水环境,完成了绩效目标要求。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决算金额124.89183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汇总).pdf